by 何, 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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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补税加滞纳金14亿元,很多人都没有看懂,此次补税的核心,是北大荒对一项农业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的理解出现了偏差。
北大荒收入主要来源于耕地发包业务,即收取土地承包费。其签约的家庭农场分为“职工家庭农场”和“非职工家庭农场”两类。根据国税函〔2009〕779号文规定,国有农场将土地发包给农场职工经营所取得的土地承包费收入,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这项规定中没有提到非职工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北大荒此前将所有家庭农场的土地承包费收入都视为免税收入。但税务机关认为,该优惠政策仅适用于农场职工,从非职工家庭农场取得的收入不在此列,应依法纳税。所以,过去五年这笔税得补上,还得加收滞纳金。
有意思的是,这事儿不是头一回了。2018年它就因为同样的原因被罚过,当时补了3个亿。时隔八年,旧事重演,说明在业务操作和税务合规的衔接上,历史遗留的惯性确实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