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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带路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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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我们讲了增值税起征点的变化针对自然人的变动,这期我们主要讲对于已经是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有哪些变动。

这次最关键的一个新变化,就是 “灵活开票权” 。以前啊,你要是享受了这个免税,就不能给客户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会让一些需要专票抵扣的大客户很为难。现在不同了,规矩变了,主动权在你手里:你可以只针对某一笔需要专票的生意,单独放弃免税、正常开票交税,而其他所有的收入照样享受免税。这就好比你有了一张“特权卡”,既能接下大客户的单子,又不影响整体享受优惠,生意做得更自如了。

同时办税本身也给了你更多方便,申报周期自己选,你可以根据自己生意淡旺季的波动,选择按月或者按季度去报税,怎么划算、怎么省事就怎么来。

如果你的业务需要跑到外地去做,比如去别的城市搞装修或者出租设备,按照老规矩可能要先在当地预缴一部分增值税。现在新规说了,只要你在当地那个月的销售额没超过10万元,当期就直接不用预缴了,现金流压力一下子小了很多。

这次新规的实行建议你可以根据自己生意的节奏,好好规划一下是按月还是按季申报更划算,在面对不同客户时,也能更自信地运用这个新的开票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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