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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带路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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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听到“社会服务机构”都会误解是成政府单位。其实他的曾用名就直观的多,叫作民办非企业。你可以把它理解成用民间力量办的、为社会服务而不是为股东赚钱 的组织。比如民办的学校、医院、养老院、博物馆、社工服务中心等等。它的根本性质是 “非营利性” ,意思是办起来的目的不是为了分红赚钱,赚的钱必须继续用于事业发展。办这个机构的人,法律上算是“捐赠者”,不是“老板”。

这类机构原则上也是要缴税的,但国家给大量优惠。 最关键的是看收入来源。比如,收到的捐款、政府补助、存款利息这些,一般能免缴企业所得税;提供像教学、医疗、养老这些核心服务的收入,通常也免缴增值税。但是,如果它还经营了一些不相关的业务,比如学校开小卖部、医院对外出租铺位赚了钱,这部分经营性的“外快”收入,一般就需要像普通公司一样去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了。想合法享受免税,必须主动去税务局申请认定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这个资格不是自动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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