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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带路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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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会遇到的现实问题:客户临时提出一个需求,业务真实存在,但不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里这时候能接吗?能开发票吗?答案是:可以接,也可以开发票,但有条件、有风险、有后续动作要做。
国家税务总局多次明确表态:“纳税人发生真实应税行为,即使超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也应当依法如实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从未禁止“超范围开票”。也就是说,法律上并不要求“必须先有经营范围才能开票”。核心原则就一条:业务必须真实发生,不能虚开!
但要注意这几个关键前提。第一前提是不能涉及国家明令禁止或需特许资质的领域。第二个前提是,属于临时性、偶发性业务,比如你公司主营电脑配件销售,客户临时让你帮忙代购一批办公桌椅,这种情况可以开票。但如果连续几个月都在卖办公家具,那就不是“临时”,而是实质变更了主营业务。第三个前提是税种和税率要匹配,如果新业务适用的税率与你原核定税种不一致,可能在电子税务局申报时系统报错。这时候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加相应税种或调整征收品目,一般提供合同、说明即可办理。
总结一下,真实偶发,放心开票,长期常态 赶紧变更!敏感类目,不要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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