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企业会计准则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则净利润的计算公式:净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净敞口套期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

对于投资收益、净敞口套期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等发生损失均以“-”列报。

1.财务费用由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两个科目组成。实务中对于资金拆借等原因发生的利息收入,通过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核算,作为财务费用的抵减项,不计入投资收益或其他业务收入。

2.其他收益一般核算政府补助性质的收入以及债务重组过程获得重组收益。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增值税的加计抵减不属于政府补助,但由于增值税作为价外税的特性,仍在其他收益核算,于实际享受抵减政策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其他收益。

3.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发生的金额资产处置收益均计入投资收益系为已实现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为实现的收益。金额资产发生处置时,需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到投资收益,其旨为更好体现处置价款与原始投资成本的差额。

4. 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发生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均通过信用减值损失核算,不再通过资产减值损失核算和列报。对于发生的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应通过资产减值损失核算和列报。

5.资产处置收益,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

需注意:企业因固定资产已经丧失使用功能,或自然灾害发生毁损等原因而报废清理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需要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需要计入资产处置损益,财报列报为资产处置收益。

( 二 ) 小企业会计准则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净利润的计算公式:净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哦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

为简化处理,缩小税会差异,小企业会计准则无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其对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与税法对资产减值损失的税务处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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