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超过正常信用条件的延期支付采购款项,通常是指分期付款、延期付款的期限超过1年的情况。由于货币具有时间价值和延期付款对销售方面临着更大的风险,超过正常信用条件的延期付款,销售方的报价会高于现销价格,因为会加上货币时间价值和风险报酬。

采购方以超过正常信用条件的延期支付,愿意接受较高的价格,实质上也是一种融资行为。

(一)《企业会计准则》的处理

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采购款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会要求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确认并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而资产的入账价值需要现值为基础。

而税务上则不需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划出一部分,仍然是按照合同约定价款及发票金额确认计税基础。

二者在原值与计税基础方面有明显的差异,直接导致后期折旧计算与税前扣除也会有明显的差异。

案例:甲公司20×0年12月向乙公司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购买了一台机器用于生产,乙公司负责安装、调试,调试合格后于12月31日移交给甲公司投入使用。合同约定,机器含税价值1130万元,20×0年12月31日支付130万元首款,销售方开具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20×1年-20×5年每年的12月31日支付200万元。(假定实际利率为10%)。经查询年金现值系数表,可计算出该固定资产原值为 758.16万元。

分析:假如甲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0×0年12月31日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758.16万元

未确认融资费用 241.84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万元

贷:长期应付款 1000.00万元

银行存款 130.00万元

在此案例中,固定资产的原值只有758.16万元,而计税基础仍然还是1000万元。在后期,会计上是按照758.16万元的原值进行折旧,税务上还是按照1000万元的计税基础计算可以税前扣除的折旧额。但是,会计上在20×1年至20×5年会确认融资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表如下:因此,20×1年12月31日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75.85万元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75.82万元

支付分期付款额:

借:长期应付款 20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0.00万元

以后各年度的会计分录只是变更“未确认融资费用”及”财务费用“的数字,其余都一样。

由于会计核算的资产入账价值,是按照现值为基础的,会导致资产价值的账面价值低于计税基础,而会计核算的“财务费用”又不得税前扣除,因此,后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特别需要注意税会差异的纳税调整。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处理

对于超过正常信用条件的延期支付采购款项,资产的初始计量成本以合同约定付款总额为基础确认,不需要考虑折现问题。

案例:乙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20X3年1月通过分期付款的形式购进一台设备,合同总价300万元(不含税),合同签署后就支付113万元(含税)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剩下款项分别在 20X4年1月31日前和 20X5年1月31日前支付。在1月30日乙公司收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

分析:乙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30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13.00万元

长期应付款——XX设备商 2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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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支付采购款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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