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带路财税
Share
by 带路财税
Share

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物质毁损、短缺的处理
对于外购存货在采购运输途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短缺,会计处 理和税务处理都分为合理损耗和非合理损耗。对于合理损耗,二者处理无差异都是计入存货的初始成本(计税基础)。
对于非合理损耗,会计处理是不能计入采购成本的,需要查明 原因后分别处理,扣除保险赔款、责任人扣款、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税务处理上,同样也要扣除各种赔款还有损失,需要按照《企业资产 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进行税前扣除。
合理损耗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不需要做进项税额 转出。非合理损耗是因管理不善导致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引起的,则不得抵扣进项税额。